
一張115元的午休費支付截圖,讓河南洛陽瀍河區君河灣小學陷入輿論漩渦。從最初“家委會商議、成本價服務”的回應,到最終“全額退費、追責問責”的處理,這場看似不大的爭議,觸碰了公眾對公辦教育公益屬性的核心關切,義務教育階段,本應普惠的校園服務,豈能成為需要家長額外買單的“收費項目”?
公辦學校的公益底色,決定了校園服務不能偏離非營利的基本準則。涉事學校稱收費是為改善午休條件,且經過家委會征求意見,但這并不能成為違規收費的“擋箭牌”。一方面,學生午休是校園日常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提供安全舒適的休息條件是學校的應盡職責,將本應由校方承擔的服務成本轉嫁給家長,本質上是教育責任的缺位;另一方面,家委會商議不能替代合規審查,公辦教育的收費項目必須有明確的政策依據和審批程序,豈能由學校和家委會“私下約定”?所謂“成本價租用”“自愿選擇”,在義務教育的公益框架下,更像是為違規收費披上的“遮羞布”。
此次事件雖然得到了處理,但暴露出的校園管理漏洞和政策邊界模糊問題值得深刻反思。公辦學校的每一項決策,尤其是涉及收費的行為,都應置于陽光之下,接受社會監督。午休費看似是“小錢”,但對于普通家庭而言,卻是關乎教育公平的“大事”;對于教育部門來說,更是檢驗治理能力的“試金石”。若連午休這樣的小事都管理不規范,如何讓家長相信學校能守住教育公平的底線?
教育是國之大計,公辦教育的公益性容不得半點侵蝕。此次事件并非個例,近年來,部分學校出現的“校服費溢價”“教輔資料強制購買”“課后服務變相收費”等問題,本質上都是對教育公益屬性的偏離。這些行為不僅加重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更損害了教育系統的公信力。義務教育階段的校園服務,應當堅持“應保盡保、免費提供”的原則,確需引入第三方服務的,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明確收費標準、服務內容和監管機制,主動向社會公示,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和“搭車收費”。
此次瀍河區教體局的“舉一反三”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將承諾落到實處。一方面,要以此次事件為契機,在轄區內開展校園收費專項排查整治,對各類違規收費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公辦學校回歸公益本位;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校園服務管理規范,明確學校在基礎服務中的主體責任,加大對校園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讓學校有能力、有條件為學生提供免費的基礎服務。同時,要暢通家長監督渠道,設立舉報熱線、公示監督方式,讓校園管理在陽光下運行,真正實現家校協同、共治共享,真正守護好義務教育的公平與溫度。( 宋顯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