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規范餐飲單位餐具收費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全市各餐飲服務經營者:
為進一步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公平、誠信的市場消費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現就餐飲服務中餐具使用收費的有關事項告誡如下:
一、履行法定義務,保障消費者選擇權
餐飲服務經營者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免費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餐具,保障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者使用付費餐具。
二、規范收費行為,落實明碼標價
對提供付費餐具(如包裝套裝消毒餐具、特色餐具等)的,經營者必須依法進行明碼標價。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菜單或通過其他有效方式,明確公示付費餐具的品名、規格、計價單位和價格等信息。嚴禁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明確法律責任,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對于不提供免費餐具、未明碼標價、強制或變相強制消費等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肅查處。
望各餐飲服務經營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立即開展自查自糾,恪守商業道德,自覺規范經營行為,共同維護呼和浩特市良好的餐飲市場秩序。
特此告誡。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